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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16日

〔喜歡〕29~32:太陽眼鏡、小鎮車站的站長、在黑與白的間隙裡夢遊、黃花

喜歡29:不斷陷入掉太陽眼鏡與買太陽眼鏡的循環。


  太陽眼鏡是我很喜歡的配件。主要是因為它的三大功能:遮陽、耍帥、遮醜。有黑眼圈、氣色不好、不想見人……的時候,太陽眼鏡都是一個很棒的防禦武器。一體適用的還有棒球帽。它的功能也同樣是:遮陽、耍帥、遮醜。
  為什麼會不斷陷入掉太陽眼鏡與買太陽眼鏡的循環呢?沒辦法,我天生就是個會不見東西的人,尤其是太陽眼鏡。最扯的一次,是開車旅行時看到漂亮風景,於是停車拍照,順手就把太陽眼鏡放在車頂上,拍完照,開車走人,等開了幾公里後,才想起眼鏡留在車頂上忘了拿。想必是屍骨無存。
  喜歡不斷陷入掉東西與買東西的循環,這個喜歡真是勉強又無可奈何。到底是太陽眼鏡易掉還是我容易掉太陽眼鏡,看來是個千古公案。同樣的狀況,棒球帽也一體適用。

喜歡30:我的志願是當個小鎮車站的站長。


  當個小鎮車站的站長(或者只是個剪票員),是小時候心底真正的志願。看著人來人往,讓時光緩緩流逝,沒有壓力,只是默默盡自己的責任。從小我就是個缺乏自信、膽小、躲在角落的小孩。這麼多年來,我一直努力著尋找自我認同,在職場中奮發向上,在情感中跌跌撞撞。現在的我,已經獨立到可以掌控自己的人生。但偶爾回想起過去,還是會在其中回憶起一些單純的感動。

喜歡31:在黑與白的間隙裡夢遊。


  黑與白之間有灰,對與錯之間有亦對亦錯,愛與不愛之間有許多模糊地帶。我在黑與白的間隙裡夢遊,時而清醒,時而朦朧。我想告訴你,這世界並不是只有黑與白、是與非、要與不要。我並不是叛道離經,也從來不循規蹈矩,我只是接受了這樣的自己。

喜歡32:黃花


  我喜歡大片大片的黃花:軟枝黃蟬、阿勃勒、黃槐……
  台大的醉月湖旁種了很多軟枝黃蟬,一叢一叢,非常喧囂地綻放著。台大男生宿舍長興街上,則種了一排阿勃勒,夏季一到,葉落如黃金雨。
  原本應該是非常熱鬧、歡樂的夏天,因為這些盛開的黃花,而沾染了一絲絲的憂鬱。
  用十年當作丈量時間的單位,真是非常殘酷。最近想著十年前自己在幹什麼?突然想到我就是在十年前剛認識EX的。
  當時的他任性,我驕傲,於是造成很多傷害。原來人心真是用玻璃做的,易碎卻也容易傷人。
  人的相遇就是這樣,會撞擊火花,也會造成摩擦。而很多的傷害都是因為太過在乎。
  我想起許多相遇然後又離開的人,分開後多半也就不是朋友了。然後要等十年以後,再回想起來,困惑著,如果十年前做了什麼努力,是不是就不會留下遺憾?
  【相逢不用忙歸去,明日黃花蝶也愁。】
  我想我就是愛上那種憂鬱,而喜歡黃花的。

〔喜歡〕25~28:蔬菜湯麵、Mike Oldfield、風箏、夜店後來個清粥小菜

喜歡25:跟你分享的蔬菜湯麵。


  媽媽過世以後,我就很少在廚房認真做一道菜了。
  媽媽過世的前一年,我包辦廚房的工作。媽媽因為癌症做化療,味口變得很差,我必須花心思把菜做得美味些。媽媽有時候會指定一些奇怪菜色,例如青蛙湯。膽小如我,高中生物的解剖課都是由同學操刀。窩在廚房的那一年我倒是肢解了不少青蛙。
  後來某一年,嚴重地失戀,失戀到一度懷疑自己的心是不是出了什麼毛病。在朋友建議下,去新社內觀禪修,打坐十天,全程禁語、素食。那十天對我的幫助頗大,內觀出來後我又吃素一年。
  為什麼破戒了呢?不記得了。可能覺得自己的心治療得差不多了。
  吃素有種齋戒、自律、禁慾的味道。曾經嚴謹、呆板、埋頭工作的我,把自己全然改造,買跑車、跑趴、酗酒,學會了縱情聲色、隨心所欲。歷經狂悲狂喜,逐漸從素食中悟出道理:我是離經叛道的草食動物啊,食肉是貪歡、食草是本性。
  現在偶爾下廚,都是做蔬菜湯麵,因為方便、因為健康。
  把買到的蔬菜、鮮菇、豆腐都丟進湯鍋裡,加上家常麵、油麵、或是烏龍麵……  口味有醬油、味噌、或是現成的調味罐。最後加上青葱、打個蛋花,就美味滿分。
  一個人煮菜很難控制份量,我買了一堆保鮮盒分裝,下鍋時取出來用就行了(我是家事老王子)。
  上桌時再來個醃黃瓜、泡菜。黑麥汁是最近的新歡。
  我想跟你分享蔬菜湯麵。讓我知道不必太費力氣,就可以分享平淡的幸福。

喜歡26:聽壞一片 Mike Oldfied 的〔管鐘〕。


  Walkman 流行的年代,它是我考上大學的禮物。
  我擁有的錄音帶不算多, Mike Oldfied 的〔Tubular Bells,管鐘〕是我當時百聽不厭的專輯。
  Mike Oldfield 算是電子音樂的先驅,有些會歸類在 New Age,某些作品出現了居爾特風笛、非洲鼓;也有純粹以吉他演奏的作品。這些都是我最喜歡的音樂元素。
  〔管鐘〕,是Mike Oldfied 的第一張專輯,當時他只有二十歲。這也是他最重要的作品,狂銷了1600萬張,也被選為電影〔大法師〕的配樂。專輯的三角鐵管也成了Mike Oldfield 最重要的印記。
  但這些資料都是我很多年後才知道的。當時只覺得〔管鐘〕不斷重複的弦律,直接撞擊我的心。也可能只是沒有太多錢買其他專輯,我會在台大校園不斷聽著,甚至聽壞一張錄音帶,後來又再買了一張。
  往後的幾年,我陸續買了將近十張的Mike Oldfied。他最著名的一首單曲:〔Moonlight Shadow〕,加入了女聲,非常朗朗上口,但是我已經沒那麼感動了,可能是流行味太重的東西我都不太喜歡吧。前一陣子把錄音帶都丟掉了,數位時代,誰還聽錄音帶?現在想來有點後悔。
  我的iphone裡仍存有不少 Mike Oldfield 的專輯。他在二十歲(1973)誕生了天才作品,2008年仍有新作品出現。從他不斷產出的音樂中我感受到時代的推進,但我想我始終會記得,大學時代的自己,拿著Walkman專注聽音樂的身影。

喜歡27:風箏


  小時候覺得放風箏是一件很難的事。那時候會自己用紙糊成風箏,從家裡四樓陽台放,但是空間又不夠助跑,風箏只是從陽台跌到地下而已,沒摔死真是萬幸。
  我放成功的第一個風箏,是在大學時代,買了塑膠風箏到擎天崗放。才知道根本不用助跑,有風就飛得上去。
  大學時代也渴望著愛情。風箏總是有著浪子的聯想,總幻想著自己是個在地面牽引風箏的人,守候那個乘風而去的浪子。越來越年長,我才逐漸意識到,或許我自己才是那個風箏。

喜歡28:夜店後來個清粥小菜。


  夜店後的微醺、酒醉、昏茫、酩酊……總讓我陷入狂喜、放縱、激情、落寞……的複雜情緒,這時候,特別需要清粥小菜來撫平我的情緒。
  尤其要點個油條沾醬油,這是我小時候的東勢早餐。小時候寄居在東勢,早餐就是稀飯配油條、豆腐、菜脯、破布子。
  經歷夜店的燈紅酒綠、觥籌交錯,我需要一個古早味沈澱我的心情。

2011年5月10日

〔喜歡〕21~24:瘋趴踢、流浪在他方、余光中、游泳

喜歡21:瘋趴踢。


  我喜歡參加趴踢,也喜歡辦趴踢。喜歡搞Dress Code,或是來個Surprise。
  誰不喜歡呢?

喜歡22:流浪在他方。



  一個人流浪在他方,感受著同時被幸福和失落所包圍。

喜歡23:我曾經幻想的鄉愁,余光中。


  余光中的詩,總充滿濃濃的鄉愁。而我讀余光中作品的歷程,似乎也是一種鄉愁。從高一老師介紹我讀余光中,就被〔火浴〕、〔白玉苦瓜〕、〔敲打樂〕那種磅礡大氣的詩句給震攝住,還有散文〔聽聽那冷雨〕,那種駕馭文字的出神入化。余光中的確是我重要的文學啟蒙。但是後來讀到許多余光中的評論,包括鄉土文學論戰的〔狼來了〕、唐文標事件、密告陳映真事件、甚至是李敖對余光中的評價:〔文高於學,學高於詩,詩高於品〕……讓我好久好久都不讀余光中。
  其實我何嘗有過鄉愁?我從來都不曾離開過故鄉,哪來的鄉愁?但是重讀余光中,還是可以把我拉回高中時代,那也算是種鄉愁吧。

喜歡24:游泳。


  我從來都不是個運動男孩,不過……心情不好的時候,就去游泳吧。比聽搖滾樂有效,可以忘掉很多煩惱。

2011年5月6日

〔喜歡〕17~20:3S、$?、相機、被太陽曬傷的蛞蝓


喜歡17:喜歡3S(Sun,Sand,Sea),不是3C哦。


  雖然也曾幻想當個海灘男孩、衝浪浪子,第五次衝浪還站不上浪板,甚至差點被 Fin 刮傷,我對衝浪早就徹底死心。但是3S,怎麼可能會有人不喜歡?陽光、沙灘、海洋,我來了。

喜歡18:$?


  有一次我問小玄喜歡什麼?他說錶。(非常明確的答案。)
  我說我沒什麼戀物癖,大多是喜歡做什麼事。我又問他喜歡做什麼?他說賺錢。(又是非常俐落的答案。)
  我喜歡錢嗎?現在的我可能會說:還好。但是回想起我的成長過程,其實是愛賺錢的。最扯的一件事,是小五的時候,我在家裡搜集了一堆不要的舊東西(大多是接近垃圾的東西,例如橡皮筋、塑膠繩),做成了抽獎的獎品。只要花錢買一注,就可以抽一個獎品。但是我臉皮薄,就讓小三的弟弟帶去給他班上的同學抽。我本來以為沒什麼人買,沒想到弟弟放學回家後,告訴我全部賣光了。我給弟弟一些分紅,自己倒是小賺一筆。看來我從小就有生意經。
  照片躺著的是我在各家開戶的存摺,應該超過20家銀行吧。每家銀行做一種事,例如買賣股票的、操作外匯的、日常開支、水電轉帳,都有各自的戶頭。我喜歡錢嗎?其實我永遠不能像小玄一樣直率地說我就是愛賺錢。但是操縱賺錢工具早就變成我生活的一部份。

喜歡19:老師說:好的照片和貴的相機沒有絕對關係。


  我學單眼相機到現在大約是兩年半,當初也不確定自己會愛上攝影,只是為了打發時間,跑去社區大學報名攝影課程,後來攝影變成我生活的重心,說起來要感謝我的啟蒙莊正原老師。
  老師的年紀跟我差不多,不過他從大學就開始玩攝影,學的也是相關科系,除了攝影的工作經歷,還從事攝影教學。我上了社區大學後(初級攝影),又上了他的兩期課程(中級攝影、人文攝影),很多學生都是老師的死忠粉絲,上了很多學期。
  我覺得老師的構圖很厲害,課堂上講解同學作品時,我覺得收獲很大。
  老師說:好的照片和貴的相機沒有絕對關係。我當然也是這麼覺得,不過每次看到別人用昂貴相機輕易就拍出很立體、有景深的相片,還是會忍不住手癢想買更好的相機。不過重量真是我的最大考量(畢竟年紀大了,旅行很累的),最後還是死守著我的18-200旅遊鏡。
  除了5 顆鏡頭(一廣一遠、Kit鏡、旅遊鏡、廉價大光圈人相鏡)、 2 個閃光燈,某種程度來說,夠了,但算簡陋了。此外還有一個防水傻瓜相機。至於最前方那個奇怪的相機,是花了七千多買的,非常蠢的數位LOMO。
  至於拍這張照片的,當然是我的IPHONE 3GS了。我愛死IPHONE的相機功能,雖然只是差勁的300萬畫素,沒有閃燈,但可以download 的各種相機軟體,卻讓我找到了更多的拍照樂趣。

喜歡20:我是一隻被太陽曬傷的蛞蝓。


  這是一個神秘的喜歡。我是一隻被太陽曬傷的蛞蝓。我喜歡但又討厭這樣的自己。

2011年5月5日

〔喜歡〕13~16:圖書館、夏天雨後的雨絲、百年孤寂、歷史


喜歡13:在圖書館忘了時間。


  在圖書館忘了時間,這倒是真的發生過。
  有一回,一個人待在研究生圖書館(研圖)的頂樓睡午覺,睡過頭,醒來已經是傍晚。我忘了研圖是到傍晚就關館。這一下糟了,搞不好要被鎖上一整夜。研圖的大門在二樓,我不斷敲著封閉的鐵門,希望外面閱覽室有人聽到。半天都沒人回應。爬到窗口,考慮是不是從二樓跳下去,不過還是忍了一下,再回到大門敲門。
  終於有人聽到我敲門了,找了職員跟我對話。職員說研圖鎖門前都會四處喊一下,我怎麼都沒聽到呢?(我不好意思說我睡著了。)他說保管鑰匙的人回家了,要等他回到家中,才能打電話通知他把鑰匙拿來(那個年代沒有手機,沒辦法半路找他回來)。不過至少有人,我稍稍心安了。後來我到處找窗口,總算讓我找到,藉由外牆突出的狹窄走道,小心地走到辦公室的窗口,然後再爬牆進去,終於逃出來。
  我想如果當時我從二樓跳下去,我的命運說不定就此改變也不一定。

喜歡14:夏天午後的雨絲,總讓我回憶起童年。


  現在城市裡很難得看到農地了。剛好我家隔壁和前方,都保留著一大塊農地,可能是建商的魔爪還沒伸出來。隔壁的這一小片農地,主人幾乎沒照顧,逢雨必淹,雖然也裝了抽水機,但是積水的速度遠大於排水,形成了一個小小的水塘。很像我童年時住的台中大里。
  現在對下雨是很厭煩的,尤其是週末,好不容易盼到了假日,一遇到下雨,行程都搞亂了。何況空氣濕濕黏黏地很不舒服。
  這一天又碰到下雨,撐傘出門,看到淹水的水塘,心裡突然一個悸動,想到小時候其實是喜歡雨天的。可能是愛玩水,穿著雨衣踩水窪,雨傘轉啊轉的,雨絲嘩啦啦,大雨滂沱,小雨紛飛,各有各的樂趣。還有颱風,家裡淹大水,傢俱都泡湯了,卻好開心這天不用上學。
  小時候常常搬家,小二從大里搬到台中市南區,我們租來的房子原來是舊旅館,客廳臥房書房都是舊式房間改裝的。樓上還有榻榻米室當作玩耍的秘密基地。後來下一場大豪雨,屋頂漏水,榻榻米都浸水發霉了。當時爸爸發生了一場很嚴重的車禍,腦震盪,差一點死掉(都是長大後聽媽媽說的),我只記得爸爸躺在家中很長的時間,我一個人在空房間裡玩耍。那是一個無憂卻孤寂的童年。
  我在雨中閉起眼睛,遙想著逐漸淡忘的過去。好像尋找失落的金礦一樣,從腦海中挖掘出一絲絲的回憶。那回憶卻抽動了我的心。才明白原來回憶不論悲傷或美好,都一樣令人心痛。

喜歡15:馬桶上讀百年孤寂。


  如果荒島上只能帶一本書,你會帶哪一本?我覺得這是個蠢問題。在荒島上,找食物都來不及了,哪還看得下書。不如問題改一下:如果馬桶旁只能放一本書,你想放哪一本?
  百年孤寂。為了表示我對這本書的喜愛與崇敬,我把它放在馬桶旁很久了。這不也很魔幻寫實嗎?

喜歡16:幹嘛讀歷史?


  大學時代,如果問我最喜歡什麼科目,我一定毫不猶豫地說,歷史(結果我念的是電機)。那時候泡在圖書館,幾乎都是讀歷史。幹嘛讀那多歷史?其實我也不懂。小時候會一個人在家默默看京劇(當時是叫平劇),不是愛唱腔或是忠教節義的故事,愛的是裡面的歷史劇情,能夠聽劇中人物唱出三五句唱詞,就知道是出自哪個劇碼,對我而言是很虛榮的事。當然還有歷史通俗小說及稗官野史、三國演唱、七俠五義、包公案、還有滿清十三王朝(好像說得太遠了,不過對真實與虛構的歷史,年少時的我都抱持了相同的熱情)。開始讀西洋史是從藝術史出發的,畢竟太遙遠的事情沒有共鳴,從美學藝術切入,才對西洋史有了概況。
  上大學後都不念自己系上的課,開始瘋狂讀念歷史。台大的李永熾教授是我的中國通史老師,李永熾是著名的日本史及中國現代史權威,但他教我的是中國通史,他說他會多用幾堂課上台灣史。柏楊的中國人史綱也是我的重要啟蒙,讀柏楊版的資治通鑑讓我瘋狂迷戀魏晉南北朝及苻堅。開始會獨立思考,也可能剛好面臨我的青少年叛逆時期(來得晚一點),只是我的批逆反抗對象是歷史。台大對面的小書攤及唐山書店是當時黨外資訊及左派思想的少數出口,劍橋中國史讓我學會了不再用國民黨的角度重新審視民國,也曾經熱誠地參加台大大新社,被裡面的煙味及草根性給嚇到,等到龍應台的野火集出版時,我發現引起我興趣的,從來就不是政治或現世社會,我只關心人情土地、時代變遷、還有〔時間〕這個謎樣的課題。

2011年5月2日

〔喜歡〕09~12:寫詩、費里尼、瑜伽、擁抱

喜歡09:我會寫詩都是你害的。


  我會寫詩都是你害的
  我會算命都是你害的
  我數學很好,都是你害的
  你不害我了,我就孤單了

喜歡10:如果我曾經想過當小丑,那一定是因為費里尼。


  有幾件事跟費里尼有關,我想你應該知道一下。
  看過〔Nine,華麗年代〕嗎?如果你喜歡妮可基嫚、潘妮洛普克魯茲、瑪莉詠柯蒂亞的華麗戲服,但是卻不明白為什麼這些大明星會演出這麼空洞的電影,你應該知道這是改編自費里尼的8½》(1963年),常常列入影史百大電影榜首的作品。
  如果你有去台北當代藝術館看〔大衛.拉夏培爾〕,目眩神迷於他華麗的視覺與天馬行空的想像,你應該知道這位號稱〔攝影界的費里尼〕,同樣用了裸男與大胸脯女人。
  聽過LadyGaGa的Paparazzi嗎?這個字變成狗仔隊的代名詞。來自於費里尼的甜蜜生活》(1960年),這是劇中一個小腳色的名字,專挖明星隱私的記者,沒想到變成一個通俗的單字。
  其他的,如果不是影痴,大概也沒有興趣。不過偷偷告訴你一個秘密,我曾經想過當小丑,都是看了費里尼的《大路》。至於當年我舖天蓋地尋找《愛情神話》的經過,以後再告訴你。

喜歡11:雖然出門前都很掙扎,做完瑜珈後常常是神清氣爽。


  對於重量訓練已經越來越意興闌珊(反正無論怎麼練,也不可能練成六塊腹肌和健身猛男),但是瑜珈課應該可以一直做到老吧。

喜歡12:千言萬語抵不過一個擁抱。


  用銅牆鐵壁築成的心之城堡,一個動念就輕易摧毀。
  請給我一個安定而溫暖的擁抱,讓心不再受傷。

2011年5月1日

〔喜歡〕05~08:老電影、琳瑯滿目、李泰祥、世紀帝國

喜歡05:從小就愛老電影。


  記憶中,大概是小學時,每個週六下午,會一個人呆在家裡看電視播放的老電影。
  為什麼是自己一個人?姐姐和弟弟跑去哪裡?不記得了。或許從那時候開始,就學會自己和寂寞獨處。
  那時候看了很多很多老電影,都是美國片,以歌舞片居多,有〔七對佳偶〕、〔學生情人〕、〔國王與我〕……我記得〔畫舫璇宮〕就看了四次。
  這是我櫃子裡的DVD,大部份是黑白電影(猜猜看,其中夾雜了極少數的彩色電影)。
  為什麼我選了那麼多黑白電影?可能是童年時看的是黑白電視,覺得電影就應該是黑白的。

喜歡06:琳瑯滿目的蛋糕。


  我到底是喜歡蛋糕還是喜歡琳瑯滿目?
  視覺的豐富和華麗,對我是種難以抗拒的魔力。我想我愛的是琳瑯滿目。當然改成水果也行。但如是琳瑯滿目的帳單,那就糟了。

喜歡07:如詩的旋律,李泰祥。


  我是從民歌時代開始聽歌的。每個人總要歷經一段音樂的狂吞猛嚥期,那段時期聽過的歌,大概都會成為一輩子的記憶。對我而言,那就是李泰祥。
  在錄音帶的時代,李泰祥製作的〔唐曉詩專輯〕,可能是我買的第一張專輯。當然還有齊豫,她的〔一朵青蓮〕,如泣如訴,如鬼魅的吟唱聲,這麼冷門的歌曲,我卻是一聽到旋律就背得出歌詞。後來陳永龍出了一張〔日光.雨中〕向李泰祥致敬,光聽到曲目我就買了。
  我想我會這麼愛李泰祥,可能跟他大多數以詩入詞有關。李泰祥也用自己的聲音出了一張專輯〔錯誤〕,選用鄭愁予的詩。這種原住民嘹亮又滄桑的聲音,如胡德夫、陳建年、陳永龍,也都是我喜愛的聲音。

喜歡08:世紀末,世紀帝國狂熱(最愛用賽爾特人)。


  世紀帝國流行的時候,有個小朋友眉飛色舞地跟我講起,封建帝國升城堡、哥德蒙古蕯拉森,聽來簡直是外星人語。
  看他和死黨組隊對抗,把我這個老人家完全排除在外,真是氣得牙癢癢啊。
  後來我決定好好研究,上網蒐尋攻略,然後變成改鍵魔人。
  改鍵,原來小朋友都是用滑鼠點啊點的,動作再快都比不上鍵盤滑鼠併用。我運用工作時IC Layout的技巧,把最常用的功能改到左手鍵盤,右手就專心點地圖就行了。
  第二次和小朋友對抗,就把小朋友剋得死死的。
  老人家還是工於心計,善於謀略。
  小朋友後來就不再和我玩了,我倒是自己把遊戲玩到濫熟。後來臉書的種菜餐城也玩了一陣子,不過世紀帝國的狂熱就此一回。

〔喜歡〕01~04:冬衣、大怪、芒果荔枝酒、生魚片

喜歡01:我喜歡換季時把所有的冬衣拿去洗,然後從床下的櫃子把短褲背心拿出來。


  我想我的血液必然含著冷血基因,一進入冬天就要冬眠。
  時序春分,萬物甦然而醒;驚蟄穀雨立夏,我禁錮的靈魂也蠢蠢欲動。
  很想把厚重的棉被衣服收起來。〔袂食五月粽,破裘毋通放〕,來不及等到端午,就趕緊把冬拿去洗,把短褲心從床下的櫃子拿出來。
  像是個儀式,昭告著,夏天到了。

喜歡大怪和鬥地主對我有著如毒品般的魔力。


  每天起床的首要事,刷牙喝水鬥地主。
  連早餐都邊鬥邊吃。
  上網鬥地主真的很傷眼力。還好每天接收免費的500元籌碼,破產就不玩了。
  隔天繼續鬥地主,像毒品上了癮。
  還有週五晚上和朋友打大怪,都是每週最期待的活動。
  這就是我的大怪人生啊。

喜歡03:我愛荔枝酒加芒果(還特地去花市買了薄荷葉)


  朋友要我玩一個遊戲,寫出50件喜歡的東西。
  我跟他說,變個花樣,一天寫一個。(於是有了這個喜歡計畫。)
  不過說真的,我沒什麼戀物癖,也不曾收集過什麼。倒是常常為了做什麼事,興致勃勃的,花了很大力氣。
  最紅的荔枝酒當然是DITA。不過我買得到的是法國另一個牌子,LITCAHO,加上新鮮芒果,打成雪泥,棒透了。
  不過視覺上好像少了什麼,假日去建國花市買薄荷葉來搭配。
  雪泥好像不夠綿密,上網訂購了果汁機,Vita Mix,明天就要送來了。

喜歡04:雖然有罪惡感,吃到高檔生魚片還是很開心


  學弟夫夫請我吃匠壽司,學弟的老饕程度,有後來居上的架勢,挑了高檔的日本料理,有壽司台,竟然還指定師傅。
  一客2000元,比起前幾天吃的懷石料理,雖然沒那麼華麗,但用料實在、刀工穩定、樸拙中更見力量。
  端來龍蝦生魚片,前一刻龍蝦還在眼前的水缸中泅泳,這一刻已經變成桌上珍饈。盤中的龍蝦觸鬚還動啊動的。
  非常有罪惡感。罪惡感來自於奢侈、還有殺生。
  吃下第一口龍蝦生魚片就註定要和魔鬼打交道。
  但魔鬼還是比天使快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