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1日

〔文字〕從蟻穴到蜂巢


  我覺得應該出版一本〔謬誤的字典〕,指正一些我們根深蒂固、習以為常、卻不見得與當代社會相符合的觀念。例如〔天下無不是的父母〕、〔法律不外乎人情〕、〔不知者無罪〕……這些觀點不見得 100% 錯誤,但是應該有相當程度的不合時宜。當我第一次知道〔在法律面前,不能以不知法當作違法的理由〕時,簡直訝異到了極點。小老姓怎麼可能懂得複雜的法律條文?誤觸法律、或者被知法玩法的人欺負怎麼辦?這樣的法是惡法吧?這樣的政府是酷吏政府吧?原來〔不知者無罪〕在法律中是不成立的。簡直是陷入法律的被害焦慮中。等長大一點,才逐漸了解到規範人民行為只是法律的其中一個面向,法律非常重要的目的是保護善良的人。




  了了從澳洲回國,我跟他談了文林苑事件,兩個老左派,多年後都已經變成中產階級,還是腦滿腸肥的〔白領菁英〕,想當年我們對〔菁英〕、〔白領〕、〔文青〕、〔中產階級〕這一類詞彙所代表的形象,是痴之以鼻的。了了說:30 歲以前沒當過左派是無心,40 歲以後還再當左派是無腦。我們老了,開始會站在資本家的角度思考事情。了了倒是對王家的境遇充滿同情,他告訴我他爸媽的經歷。他爸媽住在東湖,有一次接到一個都更公聽會的通知,他爸媽也不以意,就丟到一旁,後來是好心的鄰居告訴他們,你們一定要參加,一定要強烈表達意見,才和幾個鄰居一起出面表達反對,都更案也就中止。了了說,建商的做法,就是買通幾個有都更意願的住戶,給他們比較好的條件,然後由他們說服不願都更的住戶。我想想,建商的做法有錯嗎?不就在商而商,在合法的範圍內耍些技倆,求得最大利益。不過我不是當事人,遇到惡質資本家的話,也會氣得拿菜刀殺人吧(喊喊而已)。








  文林苑都更事件在我的臉書中不斷轉發,熱烈程度更甚  Makiyo 狠踹運將一案。我的臉書朋友似乎大半是左派憤青,我加入幾次討論之後就選擇閉嘴,我很難再燃起類似對〔反核〕、〔樂生〕、〔三鶯部落〕同等的熱情。可能我主觀認為王家雖然值得同情,但在士林有兩塊價值幾千萬(甚至破億)的地產,很難認定為可憐。畢竟法律判決是王家敗訴(你可以說是惡法、違憲);還有38戶的權益怎麼辦(你可以說冤有頭債有主,當然要建商負責);也有從文化歷史與社區的記憶來看(我心中的想法是,日本時代具有美學意義的老房子當然要保留,國民黨時代的違建式舊房子都拆了吧);還有憲法不是保障人民的財產權嗎?(這又牽涉到都更法的實質是土地徵收,為什麼賦予私部門有土地徵收的權利?)


  王家人拿著祖先牌位不斷哭訴著:我表達過不要都更了,我的家都沒了,連祖先都不知道要住哪裡(那為什麼不積極參與公聽會,始終不聞不問,而且最後的法院判決你們是知道此事的)。我在想,萬一市府決定不拆除,如果我是建商,我應該會動員其他36戶一起哭吧:我們都已經遷出三年了,家裡有長輩一直在外面租房子,我們是相信法律、相信政府才會搬出去的,你要我們住哪裡?何況,依法辦事有錯嗎?可以告市府瀆職吧。


  我們的教育、媒體很少給我們正確的法律觀念,只要罵得越大聲就似乎越有理,哭得越厲害就越值得同情。過往的經驗,讓我們習慣性不信任法律,一旦法律輸了就可以控訴政治迫害、國家機器、政商勾結、財閥殺人……反正最後有一個武器叫自力救濟。


  我自己一向不傾向情緒發洩性的唱衰或謾罵,我們已經有太多夜市人生式的哭鬧甩耳光、以及全民開講式的法官審案,我們已經有太多爛節目,罵得要命偏偏又愛看,甚至自己也愛演,以為朝罪人丟石頭就可以發揮正義,以為靠臉書就可以搞革命。


  谷勾越多,得到的論點也越多。法院的判決,王家捍衛家產的權利並沒有錯,也不完全敗在都更案成立前未強烈表達反對,而是敗在袋地,沒有建築線(也就是說沒有法定出入通道),無法單獨都更。你可能會問:王家旁邊不是淡水線高架捷運嗎?怎麼會無法出入?但是法律規定高架通過無法成為建築線。也就是說王家無法單獨都更。只能一直住到變成危樓,然後拿來種菜。

  建商當然有建商的算盤,這邊買一戶那邊買一戶,然後拿著80%住戶的同意就可以拿到建照的尚方寶劍,再逼迫其他住戶同意。王家是省油的燈嗎?1~2億之間的資產,法律拼不過就拼民氣吧。

  隨著雙方攻防越加激烈,一些事證也就一一浮現,支持王家的論點,似乎要從違憲、建商不當利益、市府失職、居住正義……著手;反對王家的立論,也就從索價不成、袋地無法單獨都更、王家不是有個兒子讀淡江建築系的嗎?怎麼會連都更都不懂?王家不是開價過嗎?不是要一樓店面嗎?直指向王家貪婪、裝無辜。

  我對文林苑事件的描述傾向簡化再簡化,畢竟我不是專業人士,我的個性不擅長說理。關於王家是袋地、無建築線無法單獨都更,網路上都找得到相關資訊。我只想提出一個簡單的立論:別再對法律漠不關心了,也別再以不知者無罪為藉口,都已經網路世紀,別再幻想自己活在法治不彰、公權力吃人的時代了。

  不過我自己的傾向,倒是會勸王家放棄堅持,在市府的協調下,找到一個合理的價格,畢竟談不到兩億,一億多應該也過得去吧(我市儈)。至於那些鄉民正義,既然已經打過美好的一仗了,就回歸現實吧。

  會這麼說,因為這樣的社會成本會最小。時間一拉長,建商應該也在做脫產倒閉的準備(你也不能怪建商,它也得對投資人負責)。王家贏,其他住戶也很難得到賠償;王家輸,延後動工的損失可能兩棟老宅還得賠進去。民粹的兵器一動用,可能就一發不可收拾,我想再不收手可能都得兩敗俱傷。


  上圖是我家附近的舊公寓,不新也不太舊,大概在房屋仲介市場中還看得到蹤影,五樓公寓,大概都有三十年歷史。把自家內部裝潢得漂漂亮亮,外部就放給它爛,醜不醜反正我也看不到,這應該就是台灣公寓的基本特色。舊公寓前方有一塊田,種種菜也頗有鄉間情趣,不過下雨天就積水,積水就長蚊子,環保局來開罰,抽水機開了一陣子,下一個雨季又再積水,周而復始。不過我也開始欣賞它造成的有趣景觀。


  我倒是在思考文林苑事件中,開始去觀察我居住的環境。Google Earth 中,很容易找到我居住的新北市永和區,以 Bird’s View 去觀看我居住的鄰里。你總會看到一片又一片的違建鐵皮屋頂,像一群蟻穴集合的城市,沒有太多美學意義,勉強要給它一個建築上的歷史特色,大概就只有胼手胝足、打造遮風避雨的居家、在狹小的土地上多爭取一點居住空間、把所有的醜陋阻隔在外、建立起自己眼下的蟻穴王國。

  都更之後的環境變好了嗎?一棟棟制式化的居住單元,朝天空發展,蟻穴進化成蜂巢,至少不用辛辛苦苦爬五樓公寓,坐電梯到12 樓,住得高一點,人好像也就變得高級一點。朋友最近想買房子,我和他去看新的大樓公寓,有一棟15層的頂樓40坪豪宅(新北市的豪宅,只有售價看得出是豪宅氣魄,其他都寒酸得很),接待人員說它是附近最高的房子,三面窗戶都有 View。我上去看了一下,媽呀,底下都是破舊的鐵皮屋頂,光是這個 View 就讓我心煩意亂。


  從蟻穴到蜂巢,這個城市逐漸在改變,從平地到高樓,像是把硬幣一落一落疊起來,是變美麗了?還是變市儈了?不過年青人倒是越來越買不起房子了。從小就聽長輩說他們小時候多苦,到現在換我們以教訓的口吻對小朋友說,我們以前多苦,哪像你們現在那麼幸福。這個城市在改變,只是變得幅度不夠快,變得方向不如我們預期。那就順便改改自己的心態吧。我改用黑白照相,為的是把醜陋的色彩去除,才發現原來有些時候色彩反而是負擔,去除掉反而讓自己更輕鬆。

2 意見:

  1. ㄛ..我爺爺以前是建商耶..至於他怎麼做生意我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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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為什麼不能坐在窗戶旁邊..是因為懼高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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